引导有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
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推进惠民生扩内需具有积极意义
自相关政策发布以来
各地政府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进行了大胆积极探索
坚持居民主体、社区协商
政府支持、多方参与、保障安全的原则
采取一梯一策、多策并∏举等措施
推进『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近日,会为科技发现湖南省发布了《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决定用3年时间,全面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完善住宅使用功能,切实解决群众“上下楼难”问题。与此同时,南通市5月︽份发布了《南通◤市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潮州市7月份发布了《潮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
湖南省
《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方案》指出,今年全面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摸底排查,建立项目储备库↓。以加装电梯客观条件成熟、居ω民意愿强烈、参¤与积极性高的住宅小区和纳入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住宅小区为工作重点,加装电梯3000台以上。
2022年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向规模化、片区化发①展,形成“竣工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加装电梯4000台以上。2023年总结经验,形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运维、监管长效机制,加装电梯5000台以上。
《方案》明确,各设区的市以及吉首市中心城区,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既有住宅位于国有土地上;住宅楼层4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并已投→入使用;住宅未列入城①市棚户区改造和房屋征收范围及计划;住宅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符合消防规范标准要求。县(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也应同时满足上述条件。
同时要求,按照“省级统筹,市、区两级负责,街道社区落实,分期分批推进”原则,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排查摸〖底,汇总形成全省卐“一张图”。
截至今年6月底,湖南全省既有住宅累计加装电梯2798台。其中,今年上半年新增加装电梯1426台,基本实现“进度过半、任务过半”。
南通市
《南通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
日前,南通市住建局和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南通市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按照规定海门区将∑ 从8月15日起施行。
按照《实施办法》,加装电梯且楼层数达四层及以︾上的,经申请予以电梯所在单元全体业主财政补贴。补贴标准按楼层数予以每台电梯定额补贴,其中,住宅楼为七层及七层以上20万元/台、六层18万元/台、五层16万元/台、四层14万元/台。海门区的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承担,海门区具体操作∏流程自行制定。
此外,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工作坚持三个基々本原则,即业主主导,政府支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由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完成。符合条件的完工项目,政府对单◤元全体业主予以事后补贴,定额补贴,集中申报。补贴标准根据电梯所在单元楼层数确定,地下室、地面以上非住宅及阁楼不纳入楼层数计算,补贴申报由属地街道办事处集中统一办理。公平合理,协商分配。补贴资♀金分配以兼顾各楼层业主利益为导向,适当⊙向一层住宅业主倾斜,每户具体分配额由单元全体业主共同协◣商确定。
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及初步方案等充分征求本幢或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ぷ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①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运行使用、维护管理等费用,应当由建设者共同承担,具体费用分摊由建设者根据楼层、面积等因素协商确定。
潮州市
《潮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
日前,潮州市发布了《潮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办法》要求,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村)委会应设立专项办事窗口,主动搭建沟通协调平台,为居民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化解、处理增设电梯中▽邻里矛盾纠纷,确保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有序开展。
《办法》指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兼顾各方、保障安全”原则。业主之间应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解决争议问题。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 委员会应当在协商中发挥牵头组织作用,或由业主委托增设电梯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协调协商,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按照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促其达成共识。
《办法》指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总业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办法》提出,按照能补♂尽补的原则,自2020年1月1日后有合法报批手续、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进行补贴。每部电梯由财政部门补贴7万元。各县(区)在财力允许情↑况下,可适当增ぷ加财政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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